海盐县庆安宜家花城幼儿园进一步规范骑乘电动车行为的要求

时间:2019.06.06

海盐县庆安宜家花城幼儿园进一步规范骑乘电动车行为的要求


家长朋友们:  

   近期,天气转暖,家长孩子骑乘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下降,违法行为增多,为切实推进交通安全大会战要求,请遵守以下要求:
   请您佩戴头盔

   安全要点1:驾乘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要点2:驾驶电动车按规定走非机动车道,保持安全速度驾驶。

   安全要点3:电动车一定要贴好反光膜。

   安全要点4:驾驶电动车禁止闯红灯。

   安全要点5:驾驶电动车不违法载人(仅限乘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安全要点6:家长等候时,电动车请务必有序停在规定区域(黄色框内)。      

   学校将加强校门口及周边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在每天在上、放学时段,安排学校领导、值日老师对骑乘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人员进行教育劝导,并将采取合理方式公布违法车辆信息。为了你和孩子的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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