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学期幼儿园低保工作安排
时间:2018.09.09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幼儿园低保工作安排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8年秋季低保的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家长书面填写《龙泉驿区学前教育阶段低保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街、镇(乡)民政部门盖章后,和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交幼儿园。
2、幼儿园将各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由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审核,并上报《龙泉驿区学前教育低保家庭子女资助统计表》(统计表需园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上报时间为9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