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指南》通知

时间:2017.12.20

温馨提示:本地幼儿入小学信息请等待教育局出通知,幼儿园将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朋友

  一---进城务工人员的界定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区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二---办理入学手续的时间、地点

  2018年5月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登记点登记办理。
  三---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1.提供材料

 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 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2018年5月31日,已在成都市内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8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6)学生原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除外)。

 2.登记点审核并发放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1)登记点审核上述材料后,对通过审核人员于7月16-18日公布就读学校,并发放《龙泉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8月20-22日,通过审核人员持《龙泉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复核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四---
注意事项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每学年只集中受理一次,过时不补办。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办理流程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每学年只集中受理一次,过时不补办。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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